妖刀记(1-44卷全)_分卷阅读5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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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52 (第4/5页)



    “我不怪你杀人。我怎么说也算是个好人罢?身上不也背了几条人命,人在江湖,本是如此。况且,你并不是逞一时血勇,滥杀无辜。我可是捕圣弟子,也读过的。”

    “建武”是独孤弋登基用的年号,为方便新朝统治,在萧谏纸、陶元峥的主导下,以碧蟾王朝的旧律为本,废除繁苛无理的部分,应时添新,因地制宜,推出了一部临时法典,被称为“建武律”。

    建武律浅显易懂,为白马王朝的政令推行,起了极大的作用。直到由陶元峥主持的大典修订完成、孝明帝颁行全国之后,仍有许多偏乡县衙按旧律断案,屡禁不绝,可见影响深远。

    而于刑罪上与历朝最大的不同,在于严惩强奸。此前历代,由于女子地位卑下,强奸罪处罚甚轻,至多判囚一年,还有两造皆罚的荒谬处置,许多受害的妇人为免遭罚,不敢声张,强奸犯竟是连公堂都不用上的,逍遥法外,一犯再犯。

    独孤弋登基后,加重处罚,强奸犯一律杖责一百,流刑千里,折伤者斩;“折伤”,是指因奸而致女子受创。

    建武律颁布后,乡里间侵凌妇女、乱兵破门奸淫的歪风才渐消止,慢慢有了安居乐业的太平景象。

    耿照在执敬司时读过,山下王化四镇偶有纠纷,里正难以调解时,闹到城主跟前,独孤天威也按建武律处置!—倘若他清醒的话。执敬司的文档库里贮存了大量的判例文书,耿照在司中地位卑下,哪里肮脏便派他往哪里扫去,打扫库房乃家常便饭,是以不陌生。

    令时暄之妹令雨亭,因奸致命,以“折伤”论处,奸淫者惟死而已。那人落入官府手里,一且证据确凿,便只能等待秋决,差别仅在于:行刑的是耿盟主,而非东海臬台司衙门。

    至于其他罪人施以鞭刑、断指、十年苦工等,则是“杖责一百,流刑千里”的折换,各地判例中不乏参酌。胡彦之在平望跟随“捕圣”仇不坏时,也没少看了此类文档,听耿照随口发落,略一转念,便知其背后依据。

    “要我说,你的处置已经相当精准,算是有凭有据,斤斤计较了,随便换个乡下官衙的老爷,未必能有这般条理。”胡彦之道:

    “杀人这事,永远都不能习惯,也不该习惯,我不会说你的难受没道理,或许那便是‘好人的证明’。须考虑到受害者的心情,你能原谅凌虐你的人,那是你宽宏大量;要求所有人都这样,只怕就过于傲慢了。

    “禁道那边能以死一个人收场,在我看来,已是难能可贵。这事怕还没完,两边你都得留神;仇恨这种东西,没这么容易的。”

    耿照听完,露出松了口气的神情,点头道:“多谢你了,老胡。”

    胡彦之伸了伸懒腰,嘻皮笑脸道:“不过,我也不是没话问你。既然大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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