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也会化雾(1v1)_40/想要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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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想要你 (第1/3页)

    

40/想要你



    “谢谢一一的礼物。”于霜一脸看笑话的表情,“新加坡好玩吗?”

    商忆不好意思地笑,又拿出另一份:“这个是给书宁哥的,陶瓷盘和鱼尾狮熊。”

    “好的,一一真好。”于霜拉她的手,“季允之没有说你吗?他一直认为韩国和新加坡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国家,买纪念品是世界上最智商税的行为。”

    “好像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商忆不得不承认,“拍了照片,吃了肉骨茶。不太好吃。”

    “吃不惯那种味道吗?”于霜笑得不行,“气候很差。我在新国立待过半年,每天疯狂长痘。季允之愿意带你出去逛,已经表现很好了。”

    ……也没有多愿意。

    最后一天还在要求late   check   out到下午三点。

    但商忆还是很开心。

    “有没有拍照啊。”于霜使劲眨眼,“合影呢?怎么没看你发朋友圈。”

    “因为……不太想让同学朋友误会。”商忆低头晃着茶杯,“不是自己的钱。”

    何况季允之消费习惯不好。住一晚要用掉普通学生三四个月的生活费,她更不敢分享,被有心人看出来,会惹麻烦。

    大家对她的印象,都是“需要靠奖学金生活的人”。

    她并不是指责他。她理解他的成长环境,但也真心认为没有必要。

    于霜理解。

    “但是有合照啦。”商忆笑出一排小牙齿,点开照片,轻轻推给于霜。

    于霜看了一眼,立刻就笑起来。

    她一直认为,单从外形来说,一一和季允之是相当般配的。

    一个高大宽阔,一个清秀纤细。

    一个T恤、运动裤,一个背带裙。

    一一笑得很甜,死男的要笑不笑,但看得出是满意情绪。

    两个人的气质,都很完美地踩在“毫不浮夸又足够明亮”和“毫不油腻十分清爽”的尺度里。

    虽然男方没有什么情调,万年不变是揽着肩膀,但女孩歪一歪脑袋、然后比耶的可爱,足够弥补……嗯,CP感。

    以她作为同人文写手的观点,他俩有这玩意,强烈地有。

    而且……愿意留下合影,某种意义上对季允之而言是一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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