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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养了个女孩子 (第2/3页)
是不是不好?”于霜抽空看她一眼,“一一,你看起来很累。” “昨天在改简历,还要写立项书,弄到很晚。”商忆揉着熊猫玩偶,“心情还好啦。” 她没有什么好抱怨。 “改简历?”于霜以为她又犯轴,“你太老实了。想去哪里告诉季允之,应该还没有他不能给你安排的工作。书宁出面都够了。” “……他不同意。” 商忆低着头,向自己笑一笑。 位高权重的男人,真心在意一个女孩,想和她长久相处,又明知道她不是没有才干,或多或少会有提携冲动。 只想放在家里发泄欲望,才会因为加班这种理由,拒绝克制生理需求。 她早就想明白,只不过再一次证实。 小一一。于霜伸出手,在她脑袋上抓一把:“为什么这么怕他?” 因为他不喜欢我。 商忆眨眨眼睛。 “其实他对你很好啊。”于霜是真心的,“你不要道德感这么高。想要什么直接告诉他,相信我,效果会很好。” 她不能说得太直接了。 指望季允之用心去理解一个女孩的感受,那是做梦。 但是直接告诉他,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后果并不会太令人失望。 “我道德感还高吗……”商忆松开熊猫头,轻声重申,“霜姐姐,我和他真的没有在谈恋爱的。” 世界上不会有哪怕一位“女朋友”,需要流着眼泪恳求她的恋人,求他,不要给自己带来疼痛。 于霜告诉过她一件事。 那时她们刚认识,周书宁心里对商忆持有不浅的同情心理,叮嘱女朋友多带商忆出来散心。 于霜是成都人,带她去吃地道的四川火锅,偷偷问:“一一,你知道季允之怎么说你吗?” 商忆捏着筷子,局促不敢接话。 “他和书宁解释的时候说,‘我养了个女孩子’。”于霜拍着桌子大笑,“他以为他是谁啊?还‘养’了一个。他连龟背竹都养不活吧。” 商忆总是笑着的。 她对谁都很友善,对任何人都足够礼貌,遇到发传单都用双手接。 听过这句话,隔着火锅蒸腾的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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