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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 (第1/3页)
罢穿上西装外套摔门离去,我脑中一片空白,忍痛爬起身已是晚上的事。肌肉紧绷着没一处不酸疼,大腿胳臂多处淤青,下/体流出的血已变棕。因长时间在冰冷的地上躺着,又完全没进食,刚站稳眼前一黑又狠狠摔倒。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挪到浴室,放了一大缸热水,钻进水里。蒸汽腾腾的滚水烫得皮肤发红,可也慢慢舒缓筋骨,调整了混乱的思绪。不怪人人都喜欢温泉,它有一种回到母亲胎怀的治愈感。那天晚上,刘恨陵没有再来,我饿着肚子辗转反侧一整夜。第二天早上刘宇翔敲门时,我只当没听见,用枕头蒙住耳朵。可说实话,心底深处确实想过开门求他把我带走。不是因为讨厌了刘恨陵,而是很想逃避,逃避气愤的他,和莫名其妙的自己。我为何明知后果严重但依然接受宇翔的友谊?我倒底想怎样?他应该是以为我不在家,不到一会儿就离去了。在松一口气的同时,也怅然升起一种失落。晚上刘恨陵终于出现,把我挟持到另一所公寓。40楼的顶端,整个西城尽在眼前。这应该才是他的住所。但是他还没有原谅我,态度极其冷漠。“不要再搞出什么事件,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他警告。当时不觉得,可后来回想他三番四次把我藏来藏去,都是没安全感的表现。连他自己都不确定倒底能跟我这样继续下去到何时。因为真的在意,所以才会乱了方寸。刘宇翔能找到刘振东的旧居,固然也有办法查到新的住所。可他没有马上出现,原因是新居戒备森严,二十四小时保安及闭路电视监管,他根本进不来。再气愤也好,刘恨陵倒底是他的亲人,他爷爷视为儿子的长辈。他还没到会为我报警逮捕堂叔的地步。为何一开始不把我带来这个公寓?很简单,因为这里人人认识他,是市里数一数二有身份地位人士的住宅。西城之大,一个有头有脸的企业家要收藏一个少女却还是不太容易的。为了不招不必要的风头,他每隔两三天才回公寓一次,这情况持续了三个多月,结果是我瘦了十磅,本就肌肉不发达的体格迅速变成皮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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