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证词((法医秦明·第2季)_分卷阅读2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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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0 (第3/3页)

经比对俞婉婷平时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确证死者系俞婉婷。经过对俞婉婷的心血进行毒物化验,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晕的可能。通过对现场多处多点位提取的灰烬进行理化检验,可以判断现场有多处起火点,但是没有助燃溶剂。也就是说,凶手杀人后,在超市里多处可以燃烧的货物上点火,导致大火。”云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汇报道。

“可是再多处点火,也不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啊。”我说,“我们法医判断,死者死后至少半小时以上,现场才点火。”

“凶手在做什么呢?”黄支队说。

“另外,”我说,“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晕的可能,通过法医检验死者头部损伤也不至于致晕。那么,死者为什么会在清醒状态下,保持一个固定不动的姿势,让凶手来敲击她的头部?还有,凶手是如何一边掐压死者的脖子,一边用钝器打击死者的头部?”

“骑在她身上,一边掐脖子,一边打。”有侦查员说。

“不可能。”我说,“我们知道,手指接触颈部,只会留下小片状出血,手掌接触,才会留下大片状出血。经法医检验,死者颈部两侧的肌肉都可见大片状出血,说明是有两个手掌同时掐住死者的颈部两侧,压闭气管和颈动静脉,导致窒息死亡。这个时候,凶手没有其他多余的手去打击死者头部。”

“为什么可以肯定是同时形成两种损伤呢?”

“因为两种损伤都有明显的生活反应,额头部的损伤也只有死者颈部被压住,头部位置相对固定的时候,才能形成。”我说。

这时候,负责对刘伟进行外围调查的民警推门进来,说:“刘伟的嫌疑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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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什么了?”黄支队早有心理准备。

“刘伟案发当天确实没有离开云泰。”侦查员说,“经过对入住登记的查询,我们发现刘伟当天上午在一家宾馆里开了一间房。我们调取了该宾馆的视频监控,刘伟是上午十点开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点离开的。”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他并没有离开房间,直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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