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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5 (第1/3页)
王启年还在四下探寻着,浑然不知他已被左弗的亲卫给盯上了。左弗带去打先锋的可都是军中精锐,其中有好几个人都是被当作斥候培养的。当然,这些人学得可不是明代的斥候学,他们学得是现代的侦查学。这些东西左弗也不懂,不过架不住淘宝有书籍,她自己一番学习后,倒也领悟了一些心得,索性就编了个教程,教给士兵,如果发现有天赋的,就后被拎出来特别培养,培养的方式:自己看现代书籍琢磨……而这个通风报信的小兵李想显然很对得起爹妈起的名字,十分有理想。在接受了现代书籍的头脑风暴后,凭借着出色的观察能力以及推理能力,很快就入了左弗的眼,被升任为了侦查班的班长,得到了重用。但很显然,李想同学并不满足当一个班长,不想当将军的士兵跟咸鱼有什么区别?这些日子李想同学左思右想的,总觉京口一定混进鞑子的细作来,所以这两日他主动要求执勤,希望能抓到一条大鱼,让自己的事业再更上一层楼!而就在刚刚,他还真发现了一条大鱼!他能在那么多士兵中脱颖而出可不光光靠运气和刻苦。其实他有一点没告诉别人,他自小就有种特殊的本事:认脸!无论什么人只要经过他的眼,他就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人的长相!所以这几日巡逻,他都在记脸,没几天功夫,就把镇上的人都给认了个遍,所以当王启年踏进镇子那刻起,李想就盯上了他!这是一张他没见过的脸!必须加关注!然后王启年的种种行为也让他意识到此人颇有问题,绝不是一个外来的老农那么简单!所以在再三观察后,他果断地通知了白擢言,这定是条大鱼!想想就要抓到细作了,李想就有些激动!此人虽乔庄了一番,可他却忘了给自己的脖子,手做掩饰。刚刚举手抬头间,他可是看得清楚,这人双手白皙,脖子与脸明显是两个色度,由此可以判定,此人出身良好,不干体力活,且故意乔装打扮,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李想的眼像毒蛇一般,将王启年里里外外给观察了个遍,见他进了四家巷,便也是偷偷跟上去。太棒了!巷子里居然没人,此时不下手还待何时?!他可不想被人抢了这条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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