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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3页)
跳了出来,扑上去,抱着他手臂就咬定不放松。严斌、赵惜文愣了----谷冬、程俊呆了----就连小王子也忘了哭,傻傻地看着那一切----直到唐小逸吃疼留下英雄的泪,最年长的严斌这才缓神过来,连同赵惜文一起合力将二人分开!每每想起那段羞辱的过往,唐小逸手臂上的牙印就隐隐作痛----倒是自那次之后,谷冬和程俊便喜欢拿食物逗着丫头玩,喜欢看她从小绵羊变成京巴小犬的样儿,后来,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每每他们想逗丫头时,赵惜文便会从中作梗,事后,有人便要倒霉了,吃了几回苦头之后,他们最终放弃了这个乐趣----宠溺小犬赵惜文没有跟着叶末进她房间,反而一转身,去了厨房,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陶瓷碗儿,里面盛着一块香喷喷冒着热气的肉骨头。叶末不亏是属狗的,赵惜文刚推开门进去,她的眼睛便寻着味儿地转了过来,“哥哥……”甜甜地叫着,人也腻上前来。叶末爱啃肉骨头,熟知她的人都知道。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喜欢吃骨头里的骨髓。因为叶修谨曾跟她说过,骨髓是身体里最重要的东西,这人啊、动物啊----一旦骨髓流失,离死就不远喽。这什么东西一旦入了骨髓,便形同一体,很难分开,除非死亡----说完这句话后,叶修谨抱起叶末继续说:末末,你就是我的骨髓。那年末末才十岁,并没有体会到叶修谨话中的深层涵义,却知道骨髓是个好东西。老话说吃什么补什么,打那以后她不仅爱啃骨头,还必吃骨髓。叶末吃骨髓的方法很野蛮,先用小锤子将骨头砸开,然后低头,粉嫩的小舌头,就这么一舔一舔的----怎么看怎么像小狗舔食,再配上她那摸样,也难怪赵惜文给她起名叫犬儿。叶末对于自己被当成京巴小犬的事,很是怨言。最后,赵惜文给她取了个比较拉风的外号——兽兽。嗯----拉风倒是拉风,不过还是脱不了一个兽字啊。“不是说不理我吗?”赵惜文将碗高举,看到叶末蹦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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