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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被遗弃的路人甲(四) (第4/5页)
很流行这种文。高惠美文笔是不错,可是写文能不能火从来都不是她说的算的,她能做的就是创新,既然还没有这种题材,那么她就将这种题材带进来。至于这个世界的人喜不喜欢,那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未知数。文要么冷死,要么火死,因为她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她还将这件事情告诉了都敏俊,告诉他,自己在写文。都敏俊只是说了句让她好好写就不再过问了。不过接下来,高惠美还是因为写文,天天烦着都敏俊。因为她虽然是以刘世美为原型,但是高惠美选的背景是300年前的朝鲜。因为涉及到历史,高惠美对于朝鲜的历史又是一无所知。所以她请教了前知400年的都敏俊。为了方便,高惠美大方的将她初中用的诺基亚好心的送给了都敏俊。当都敏俊看到屏幕上两只相握的手,脸也跟着一抽又一抽。最后决定买了与高惠美同款的苹果5s.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心栽花花不开,也许就是因为高惠美的乐观精神,造就了这本文的大火,网文在文学网站连载不过一个多月,点击率就超过了百万,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数据,要知道,在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网站一本红文也就百万而已,更何况人口稀少的韩国了。连载三个月之后,高惠美这篇,算是真的火了整个网络,一般在网上搜索最新推荐,她的文绝对在榜。已经有好几家出版社看中这篇,所以很快这本在网上便停更了。高惠美在文下与读者做了解释,虽然对于网上不能看结局感到遗憾,但是还是有不少读者表示会去买书看。文火了,自然就有争议,一篇文做不到谁都喜欢,不少人在文下批评女主心狠手辣,认为女主就应该是大家像白莲花一般美好,又说作者文笔稚嫩,初中毕业,不适合写文,特别是停更了之后,读者章节留言少了大半,开始出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负分刷屏,但是高惠美不介意,文有争议才会更火,没有争议,她还要担心呢。这样的自然会很容易被翻拍,高效率的韩国更是喜欢乘热打铁。而买下影视版权竟然是s&c集团。高惠美表示同意,但她有一个要求,就是主角必须是刘世美,因为这故事本来就是以刘世美为原型写的,其他人演不出来。对方则是说会考虑一下。过了三天,s&c集团来了两个人,李辉京与李载京的秘书来跟她谈这本书的影视版权,因为自从千颂被怀疑与韩宥拉之死有关,演艺事业简直就是跌到了谷底,李辉京很希望这次可以利用高惠美的这本火的发紫的让千颂伊东山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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