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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2/3页)
时候轰轰烈烈,放手的时候潇潇洒洒。”“她现在就潇潇洒洒。”齐远说得没错。朗溪在爱他的时候的确轰轰烈烈,不上课也要来横城看他,只要他想,朗溪就会满足他的所有要求。那时候他在横城拍戏很累,两个人很久都见不到一面,朗溪干脆请了长假去陪他,里出外进的都戴着口罩,装作是他的新助理。杜骁不喜欢吃外卖,朗溪就在酒店翻来覆去地给他做。他想吃点儿什么横城弄不到的,她冒着大雨也要去市里给他买回来。可他呢?他那会儿一心扎在拍戏上,并没有察觉出这份爱有多么珍贵与厚重,甚至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记得有一次他随口提了一句想吃烧鹅,朗溪就冒着大雨去买,回来还把自己淋病了。杜骁拍戏回来时,烧鹅都凉了,他没什么胃口也不想吃了,就把烧鹅送去给别的工作人员。朗溪睡醒知道这事儿后不大开心。但也没说什么。杜骁在很久以后,才想起那只鹅是她冒着大雨买回来等他一起吃的。然而事情已经过去很久,朗溪也没提过这,他便觉得这并不算什么大事儿。人的记忆或许就是这么奇怪。平时它就像藏在一个巨大的盒子里面不出来,但凡有什么风吹草动,它就会一股脑儿地涌出来,让你伤筋动骨。或许现在再多的百合花,也弥补不了曾经那只烧鹅带给朗溪的失望。杜骁在车里听着雨声,烦闷地抽着烟。思绪在往事里滚了好些个来回儿。越滚他越觉得——自己曾经真他妈不是个东西。他真是祖坟冒青烟了才能被朗溪这样的好姑娘看上。-为了那档劳什子的选秀节目,朗溪特意做了好几天的功课,不光看了好几个类似的选秀节目,更是查了许多训练生的资料。其实也就录一期节目。而且感觉也就是充当个花瓶,偶尔镜头拍她一下,让她说一下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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