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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第2/3页)
我才发现他手里还拿着东西),抽出一支笔往上面写到:【起来。】一方通行在这个动词的末尾加上了句号,或许对他来说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习惯。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种我早已遗忘的素养——虽然只是学习文学或者编程时养成的习惯,但老实说,我已经随性惯了。句尾带逗号这种事情除非考试否则根本不会在意。意识到自己和他的差距,再回想昨天他说的那句“你不如我”,我有点丧。可我已经打定主意要在这里过一辈子了,Level5的名号在这个世界一文不值,排名更加没有意义——想到这里我总算是心理平衡了点。一方通行的字很丑。我问他:“你怎么不说话?”他对我翻了个好大好大的白眼,却见我依然不解,只能伸出食指敲了敲自己脖子上的装置。我“噢噢噢噢”地反应过来问题所在——我一直在无意识地帮他进行着运动能力的演算,不那么抽象地说就是帮他将自己大脑的神经冲动更加平稳正常地沿神经传播出去,以便于更好地恢复身体的活动——再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通行他大爷终于不用拄拐了。我调整了一下装置的接收频段,“现在能说话了吧?”“你是猪——?!”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好在我耳聪手快,立刻把电源开关给断了,将不文明的脏话扼杀在了牙床里,一方通行凶恶地瞪着我——他的凶恶和芥川龙之介有些许神似,我将其原因归结于他俩如出一辙的豆芽菜身板。虽然我从来没期待过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人画面出现,但我也不想有个人站在床边用眼神凌迟自己。而一方通行的字丑也不是因为他写不好,而是因为他的手速过快以至于文字龙飞凤舞,甚至力透纸背。他在素描本上奋笔疾书,然后不出意外地,我听见那支笔发出了“咔——”的一声。它断了。怪我。我就应该切断一切与一方通行的脑电波传输,直接让他继续当个废人躺在沙发上比较好。我好心疼我家的笔,那都是我或者中也赚钱买的,就算长大的我很能赚钱但那也是血汗钱。于是本着不铺张浪费的环保理念与勤俭持家的理财意识,我只好再次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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