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握美强惨剧本_分卷阅读9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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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6 (第2/3页)

妹妹。

姐妹相认时,她已经不大能够认出曾瑶了。

曾瑶早就被改了姓名——跟那个男人姓,叫“徐童”。

曾瑶看人的时候总是怯怯的,在被警方强行送回曾家时,甚至不情不愿,哭着说要回到“徐皑之”身边。

曾家人费心费力地将她领回家,想让她适应现在的生活,父母想送她去上学,她扭着头说不要,等请来家庭教师时,勉强做了个知识测试时,才惊觉原来她受到的教育比同龄人还要多,至少,以目前的知识储备,参加高考绰绰有余。

曾瑶说,是徐皑之徐叔叔教她这些知识的。

曾瑶回家的这三年时间里,没有一天不提起徐皑之。

徐皑之虽然实质上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曾瑶,但他并没有被判刑。

曾瑶不认为他是买了她,而是救了她。

再加上徐皑之一直对警方说,自己是看曾瑶被那家人毒打才动了恻隐之心,将她从山区带出来。

他的所作所为都很符合道义。

唯一值得指责的,只有他不愿意在将曾瑶带出山区后报警,为她寻找真正的亲人。

警方在调查过整个案件后,对此也无话可说。

毕竟,从事实上来看,徐皑之确确实实是将曾瑶救了下来,虽然他不让她上学,不让她拥有正常孩子的生活轨迹、社交范围,可他教她功课、给她买所有她想要的……

至于究竟两人有没有过性生活,因为被救下来时,曾瑶已经成年,她又死活不说自己和徐皑之的私事,所谓“强奸幼女”的罪名自然也没法放在他身上。

曾家人对徐皑之的感观十分复杂。他们既感激他将曾瑶从山区里救出来,免去一生困在其中的苦难,又痛恨他在这九年间对曾瑶所做的事。

曾瑶丝毫不明白她被徐皑之温柔豢养成这样有什么问题。

她对法律的所有认知来自徐皑之,自然也不觉得十几岁时候就与徐皑之做那桩子事有什么问题。

曾翘对祝恒说过,她恨死徐皑之了。

“她那么小就待在他身边,知道什么是非对错?女孩子应该对男人有的正常戒心,她对徐皑之从没有……”

“瑶瑶回来后,还记得我,我们姐妹俩有一次夜聊,她说漏嘴,告诉我,她十三岁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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