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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眼珠学姊 (第4/4页)
这也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愿意亲口诉说,她与尸体主人的过节。 煮消夜的过程不用我再多说,总之就是把一些不重要的垃圾食物加进锅子里煮。重要的永远在后头。疯子小姐开口的那段时间,才是展现这顿消夜真正的价值所在。 「那学姊姓刘,之前用眼神瞪我,还很爱跟老师打小报告,我讨厌她的眼睛就把它挖出来!」吃完麵,疯子小姐用一句话带过。 学姊是谁?不认识。怎么认识的?不知道。几时认识她?不晓得。中间到底发生什么事?疯子小姐没讲。 今晚照理论已经死透了的刘学姊,我对她只有疯子小姐说得那一句话的认识。 一碗麵,换一句话。值得吗? 对刘学姊来说,当然不值得,还是超乎过很多的不值得。 但是对我来说,很值得。 「对了,你身上那件衣服…该不会是那位刘学姊的吧?」盯着疯子小姐身上的陌生的白洋装。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不是我买的,也不是当初她穿来的那件。穿在她身上的,是看起来很高级的雪纺纱白洋装,是件梦幻长至脚踝的长裙,穿在疯子小姐细瘦的身材上十分合适。 我一问,疯子小姐立刻用嫌恶的眼神扫射我。 「我才不会拿学姊的脏东西呢!」 你不是已经把人家的眼珠拿在手上带回家里吗? 我想吐槽,但没有,疯子小姐对骯脏的标准是怎么订的,大概永远也别想了解。 「我的衣服脏了,就放把火烧掉,这件是在路上某户人家晾在外面的衣服。」疯子小姐说,丝毫没有愧疚心。 正常的,如果疯子小姐有愧疚心,那就不是疯子小姐了! 不纠结这问题,我倒是对她话中某段產生兴趣。 「放把火?」 「嗯!我把学姊家放火烧了,尸体烧得特别乾净,毕竟是起火点嘛!」 「……」 好吧!我想我该买个精神科概论来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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