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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 (第1/3页)
了把汗,她纵然辩才再好,在这个当口跑去邻国不是找死吗?何况与敌国谈判又不是讲学问,她能活着回来么?董肖佚没打算活着回来。她当时有些心若死灰,年少轻狂觉得生无可恋,若还能在临死前给百姓做点贡献那就再好不过了。管他呢,搏一搏运气好了。邻国是游牧民族,无耕种习惯,也对耕种实在没有什么天赋。董肖佚带去的是几大车的良种,以及几位开渠种植高手。她这一去,三载未回。领国的王愿意放她回去那时节,也是秋收,她走在阡陌之间望着熟透的沉甸甸的稻谷有些慨然。她这一回,两边才真正握手言和。襄王鼓励两边互通贸易有无,双方都博个共赢。那边的王却似乎许久才想通这个问题,商量着说:“也好,但是——能不能将你们的董大人再借来使两年?”襄王回曰:“不能。”董肖佚自此再未去过隔壁国家。在那边的三年,因不能好好吃好好睡,拖垮了她的身体。她回朝之后觉得很多面目都陌生了,也不想与很多人有来往,她想念老朋友,便给沈英写过一封信,她说:“小子,真羡慕你去做了京官,不必在这地方吃苦。”可是沈英这个没良心的没有回她。董肖佚想,也许不论在哪儿,大家都有各自的苦,没有什么好比的。这时候,距离襄王大婚已是第四年了。董肖佚一直觉得,这是与她没有什么干系的事情。她真的无所谓了,反正也不奢求有人在意她。就像那一年,年仅八岁的自己,早晨因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碟子,被姨娘打了半天,被骂为什么要浪费老爷的钱去念书。她脊背上伤痕累累,却也不敢同父亲告状,又担心去迟了学堂会被先生罚,便当头淋了几盆水,孤零零去了学堂。所幸,当时有人在课间给她递了一条毯子。☆、98【番外】第三篇沈时苓十八岁便出门帮爹爹收债,沈老爷开了个类似钱庄的铺子,放贷收高利,若到时间还不上,或以房产抵,或以珍宝抵,甚至还用过人来抵。不过这行当时间做久了,尤其是在不缺钱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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