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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0 (第1/3页)
都没有叫车,在街边走了没多久就找到一家面积不小的书店,里面兼之卖的还有各式文具。相比起送书却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书合适,她觉得不如干脆买一支钢笔。犹记得火车上时,卫斯年穿着的中山装上衣口袋里就别着支钢笔,想必平时应当是他喜欢的,那她就买支好点的送他好了。打定主意,进了书店后钱宝珠就径直往放文具的区域走去。那里有个小伙计看顾着,见有客上门就热情地向她介绍他们各式各样的钢笔,有国内的、国外的、便宜的、金贵的等等,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从中也能看出当下文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就怪不得钱有财对卫斯年推崇之至。毕竟在这个时代能当上文化人,特别还是有本事的文化人,那都是令人敬佩仰视的,地位非凡,连高官地主都要尊之重之的存在。钱宝珠之前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不是没想过当个受人尊敬的文人。凭借原主被钱有财教导着认过字,再加上她前世的大学功底,装着学一学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世情不允许,后路太危险。如今文人学者是风光,以后不过十几年可就要遭殃了,还不如开饭馆到时跟随国家脚步,转型当工人来的稳妥。而卫斯年……他是政府中人,想必到时候是要跟着去湾湾的吧,以他的能力,肯定能顺利脱身。心思电转间,一旁的小伙计还在不停地介绍着。钱宝珠收回跑远的思绪,仔细选出自己看中的几支。她本来的预算是二十块,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被她选上的那些都不便宜,特别是她最喜欢的那支派克金笔是其中最贵的,要价六十八圆,几乎顶上三支普通钢笔的总价。虽然很贵,但钱宝珠看来看去,最入眼还就只有它了。“女士眼光真好,派克金笔如今在文豪大家中特别流行,我们店就剩这一支了,下一批货估计要等下个月才到呢。”小伙计见她意动,不由得卖力推说。钱宝珠确实十分意动,犹豫一番瞧了瞧自己手包里十几块的零钱,以及为了以防万一而另拿的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最终狠狠心全花出去了。六十八块差不多都够老百姓饭馆一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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