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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5 (第3/3页)
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我点点头。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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