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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0 (第3/3页)
苟且和诗与远方,又也许是因为他最喜欢的姑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岭之花……他凌肃越打小也有一颗无比清高的心。他的理想是三十五岁之前,入伍,生孩子,为国家、为父母和为亲人们……为眼前的苟且而奋斗;三十五岁之后,离开体制、离开世俗、离开高楼大厦去遥远的边境处开一个酒吧,带着他的妻子和一只猫,安安静静地做调酒师,每天看着人潮人海,感受这个世界最原始的美好……为诗与远方。于是,他打算就这么按着自己的规划一步步来——首先,入伍。当然,他没有选择去当兵,当兵门槛太低,只会从最底层做起,这个科技的年代,将来想升迁还是得考军校靠文凭;但直接上军校不一样,像他母亲,第二军医大学硕士毕业,毕业的同时肩上就挂着绝大多数当兵的这辈子都够不到的职称,起点比当兵出身的高太多。于是,他选择报考了军校。这里似乎除了制度严苛之外,环境和普通的大学没什么区别。也有为了绩效而油腻腻的老师、天天嘴上挂着把妹的舍友和勾心斗角的同学。好在,这都在他的承受范围里。毕业后,他被父亲弄回北川,真真正正地进入军营。然后,他的噩梦就开始——全是男人的部队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或者那样的氛围,勾心斗角依旧存在,塑料兄弟的情谊到处都有,这里的气氛和社会气氛比甚至说更浮躁和尖锐了些。有一部分当兵出身的人对军校出身的人很不待见,他们认为军校出身的人不过是学习好,而混部队讲究的不是纸上谈兵,这些文人没有资格随随便便就坐在他们头上。凌肃越的上司就是这一挂的人,他刚来那会儿天天对他百般刁难,基本是见不得他好。而和他一起来的另一个军校的同僚,因为长相过于清秀,被欺负的同时甚至接连遭受到老人的调戏,没过多久就不知去向了。幸好,他是个天生擅长学习和效仿的人。兢兢业业地在部队里不知道待了多久后,他习惯了在大会上说着文雅的词却相互DISS和推卸责任,他懂得了如何讨好和奉承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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