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竹马,我不要了_分卷阅读3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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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 (第3/3页)

药:“你还记得欠我的草帽吗?你说找不到了?那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男主:“什么条件。”

林药:“做我男朋友。”

男主:“你是不是有病!”

第24章告白

刘筱怡走到刘泽恒面前,问:“泽恒,你是不是跟踪我?”

“瞎说什么呢,我出来买东西的。”刘泽恒扬起手中的购物纸袋,纸袋印着枚红色的可爱字体“N次方”,是刚才刘筱怡和程智安去过的精品店。

购物纸袋里面装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纸盒,刘筱怡好奇地问:“你买什么了?”

刘泽恒淡淡地说:“别人的生日礼物。”

“谁生日?”

刘泽恒沉默,不说话。

气氛有些尴尬,刘筱怡的小皮袋是跨肩的,双手抓着小皮袋的皮带子,没有再开刘泽恒。

刘泽恒问:“要吃东西吗?”

刘筱怡回答:“我刚刚吃过了。”

“那逛街吗?”

刘筱怡摇摇头:“不逛了,没钱……”

“我想逛,你陪我吧。”

“啊?”刘筱怡总是觉得自己出现幻听,反应过来后,又问:“你要买什么?”

“随便看看吧。”刘泽恒说完之后,牵着刘筱怡的手走去步行街。

虽然刘泽恒牵着刘筱怡,但是她还是比他落后一小步,她看着他的背影,在看着他牵着自己的手。他们有牵过手,在10岁之前,和20岁之后,中间有10年是没有牵手。小时候,刘泽恒怕她走丢了,会牵着她的手上学,放学;20岁之后,他们交往了,刘筱怡怕他被别的小婊砸勾引,外出的话一定牵着他的手,告诉别人,他是有女朋友的。十到二十岁之间,整个青春期一点亲密举动都没有。

“泽恒,不要牵着我,等下被遇到老师逛街,就完蛋了。”刘筱怡的手稍微挣扎了一下,可是对方握得更紧。

“这里人多,等下走散了。”

刘筱怡:“……”

她十七岁了,又不是七岁,走散还不认得回家的路吗?

或许吧,这个年代的确流行拽拽的霸道总裁范,如果是从前的刘筱怡会特别开心,但是27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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