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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3页)
起,都很少会在午夜前入睡的,他们情愿早晨六点在拥挤的地铁或公交车上打瞌睡,也不愿牺牲下班后那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封不觉更是昼伏夜出的典型,他每天中午起,晚上一般要将近四点才睡,他自认为每天凌晨时分,才是自己灵感最佳的时刻。不过今天,虽然距离午夜还有两三个小时,但封不觉突然就感到有了创作欲望。他煮上一整壶咖啡,坐到了电脑前,开始敲打键盘。他的笔名是“不觉”,正在为杂志社连载的那篇叫,其实他本来只是想写一个一流侦探的故事而已。但在他那个年头,商业是必须搞点噱头的,就好比许多漫画用女性角色来吸引眼球一样,行业也得遵循市场规律,无论过去多少年,人的猎奇心理和猎艳心态永远都是突破口。封不觉穷困潦倒的时候,曾经也动过写些猎艳的念头,作为一个自诩为艺术家的家伙,他很容易就能寻找到精神上仿佛与其有着共鸣的人物,比如米勒(法国画家,曾因生活所迫用素描去换鞋子穿,用油画去换床睡觉,为迎合资产者的感官刺激也画过一些香艳的作品)或者提香(好吧,这位是出于兴趣)。总之,封不觉最终还是妥协地加入了噱头,这样他才能写自己喜欢写、也擅长写的侦探故事。这本的设定,不过就是把一个主角,拆分成了两个角色而已。本来这书的主角应该是个精明的家伙,但现在嘛,他成了一个善良却又能力不足的二流侦探,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家的猫会说话,而且只有他能听懂,那只猫又恰巧具备神一样的推理能力……杂志社的编辑还夸奖过封不觉,说他的这个设定用得好,中主角和猫的搞笑互动桥段可以冲淡侦探整体灰暗的风格。封不觉也渐渐发现了这样写的好处,一是能缓冲紧张的情节,二可以凑字数……除了这篇连载,封不觉另外还在写一个长篇故事,就是之前提过的,那种真正能让他赚点钱的出版。本来那本书的创作几乎完全陷入了瓶颈,连续一个月没动笔了,但今晚,封不觉又有了灵感,开始继续堆砌那个叫的故事。……一夜无话,次日清晨,天将明未明之时,封不觉保存了文档,终于从电脑桌旁站了起来,他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看了一眼时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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