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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3页)
小姑娘长得其实不算多么好看,但胜在人可爱啊,声音软糯糯的,对待顾客又十分耐心,小镇上无论男女老幼都十分喜欢这位叫杓的小姑娘。我也不例外。我发现杓十分喜欢研究各种有关李子的食物,所以就装作十分喜欢李子的样子,每次去店里都要点一份李子蛋糕或者李子派,然后和杓说上一会儿话。但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喜欢李子啊!相比而言我更喜欢苹果,像杓的脸颊一样的苹果。但我会努力喜欢杓喜欢的东西的!即使是不喜欢的李子也一样!在我每周末固定时间去找咖啡店之后,我和杓总算熟悉起来,她对我的称呼也从“布朗先生”变成了“班森”。杓叫我班森的时候,我已经在脑海里脑补到了我和她一起一起约会,然后结婚,婚礼在哪里举行,会有什么人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和她结婚以后住在哪里,会生几个孩子,孩子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在哪个地方上学。一想到那些有杓的未来,我就忍不住开始傻笑。又过了一段时间,虽然杓没有表示出喜欢我的样子,但我还是决定——我要去向杓表白!因为我发现咖啡店里的单身男人越来越多了!他们一定都是在觊觎我的杓!我一定要赶在他们之前拿下杓的芳心!毕竟比起他们,我可是有优势的!他们还在被以姓称呼的时候,杓就已经叫我班森了!这天,我按照往常的时间走进咖啡店,杓和我打了招呼,然后让我品尝她研究出来的新口味蛋糕。蛋糕什么味道我其实感觉不出来,因为我最讨厌吃甜的了,但这是杓给我的啊,无论是什么味道我都会喜欢的!我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有人问我,如果在屎味的巧克力和巧克力味的屎里选一个吃下去,我会选择哪个,当时的我狠狠地骂了他,并且叫他去吃【河蟹】屎,但现在,我想说,只要是杓给我的,我就选择两个都吃!我之前在格林太太的花园里偷偷采了一枝玫瑰花,把它藏在了衣服后面,打算在向杓表白的时候用,但我发现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玫瑰花的刺扎在了我的腰上,我想把它挪个位置,偷偷藏在桌子下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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