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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1/3页)
的书书本本都封进了箱子里。我如今再抚摸着这些已经被我彻底遗忘的纸张,似乎每一页都承载着我那时懵懂的梦想。我中断了我的收拾屋子的工作,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一沓打印出来的东西,来到书桌前坐下。白纸黑字。每一个字都是当年的我敲进电脑里的,我对它们太过于熟悉,那感觉就像是我是女娲,而这些整齐排列的小家伙,就是我一点一点捏出来的小泥人。没错,他们也是有生命的,他们手拉着手,整齐地列队站好,迫不及待地讲述着他们想要表达的故事。那是真正的,只属于我的故事,我写过好几篇,有过历史背景的,也有都市背景的,故事里的女主也许天性善良但饱经磨难,也许心机深沉但负重前行,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面孔,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腔调,但是在我看来,那些都是我自己。那时写出的东西,时隔这么多年再看,也许不够完美,也许在遣词造句之间已经透出些青涩,但是,却依然那样地令我感动。这种感动,与作者是谁完全无关,而是单纯地,为那些故事而感动。我细细读着这些故事,很多时候我甚至忘记了这是我自己写的东西,而当我猛然想起时,我竟会无比惊讶于这竟然是我写下的文字。没错,惊讶。若是让我现在再写,我也许已写不出这样的故事了。这无关乎情节多么的跌宕起伏,也无关乎语句多么令人惊艳,更无关乎人设多么鲜活生动,原因只有一个,那些故事里,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名为“热血”的因素满溢而出。故事里的人物敢爱敢恨,他们勇敢地追求他们认为值得的目标,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也不退缩。女主会勇敢地对男主大喊“我会等你一生一世”,男主会对女主说“等我,回来娶你过门。”有了这种“热血”,即便情节上没有什么大张大合,生死离别,也一样能够感染到故事外的旁观者。而我呢,作为当初写故事的人,和现在读故事的人,无比真切地明白了现在的我,究竟少了些什么。热血。当年的我可以在考试前搬着板凳在走廊里背书背通宵,我可以通宵上网回来直接去教室上课,我可以上午上课,下午社团,晚上张罗学生会,我可以拉着一个男生的手在操场上转圈圈,然后向着漫天星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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