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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第3/3页)
张专辑?”合同虽然有保密条款,有些细节不能透露,不过有一些属于业内众所周知的秘密。李希幸挑着能回答的问题回答了。“我靠!”左天扬感慨道,“这合同听起来真不错,比那些破选秀公司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嗯。”李希幸点头,“出乎我的意料,很惊喜。”当初和梦想音乐公司签约的时候,几乎是公司拿出的制式合同什么样,选手们就得签什么样的合同。已经成名的歌手或许还能跟公司谈一谈条件,但像李希幸这样的新人们那是完全没有任何磋商的余地的。而且那会儿签约的时间早,海选完就开始签人。新人们不懂行业的规矩,也不知道未来发展前景如何,自己又没有什么人脉背景,往往很茫然且盲目地签下了包含许多霸王条款的合同。至于公司从海选时期就签了这么多选手应该怎么办呢?毕竟管理这么多员工也是需要成本的啊!于是合同上就有一条极不公平的协议:如果选手不能进入十六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至于选手自己,想解除合同?好好赔违约金吧您内!当然,公司敢制定出这样的合同,并且还有选手们前仆后继地签约,那是因为公司手里掌握了选秀平台这个资源。对于一无所有的新人而言,这个平台是他们唯一的机会,条件再怎么苛刻也签了。而且公司清楚地知道霸王合同有多坑,对于选手们的剥削有多重,为了能最大程度地为自己牟取利益,签约的时间越来越长,违约金还越订越高。动辄九年十年一签,就是生怕选手们的价值越来越高,需求也会更高。所以早点把长约签死了,甭管你未来有多好的发展,你都得老老实实被我压榨,别想半道上水涨船高地跟我谈条件!然而要知道,一份合同的签订,所达成的协议撇去由那些文字写下的条款之外,其实还有一些不成文的约定,也在同时被双方认可了——处于更强势地位的一方,有权欺压处于弱势的一方!那么公司可以在艺人们一无所有的时候让艺人签下卖身契一样不公平的长约,而艺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时候抛弃公司撕毁合约。毕竟哪里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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