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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2/3页)
爸爸倒是觉得女孩子应该多读书,自古有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不管怎么着,自己女儿总归是要读个大学,体验大学生活那才不遗憾。心想国内的大学考不上,那就读国外的吧,学费是贵,咬咬牙供她读完大学以后回国倒也是个海归,工作前程倒也应是不错。当初宋光舒都不知道自己的爸居然就给她找个澳大利亚的学校去留学,宋光舒当然是摇头拒绝,读书英语连初中语法都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去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这怎么可能!后来她还是去了澳大利亚留学,不过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她网上百度一下连这个学校都没百科,雅思托福考试都不用,直接过去学语言先学一年,考试过了再入学选专业。也就是宋光舒来悉尼的第一年,连出门和人交流都成障碍的日子里,她便开始每天早上开始跑步学英语。宋光舒想当初追温云舒的时候是她最想坚持的事情,如今身边没了他,她想坚持去做另一件事情,也许只有全身心投入到下一件事情上,也许她就会忘了他。如同往常一样,宋光舒先看了看今天要记的单词,然后把写在纸条上的单词放在一旁的花坛石头上,先做什拉运动。正当她拉腿的时候,一股风却将她的单词纸条吹翻在空中打了几个圈,然后吹出去老远一截。等宋光舒去捡的时候,却见一个身材高大,金发蓝眼的帅哥将纸条递给了过来。宋光舒礼貌的说了声谢谢,转身便要走。男生却叫住了她,用蹩脚的中文询问道:“你好,你是中国人?”宋光舒诧异的回头,看着这个帅气的男生。男生觉得汉语多的他是说不了,于是改为英语交流,“我是看到你的纸条上写的有汉语,所以猜想你是中国人。”宋光舒点点。男生松了一口气,“还好你是,要不然我可糗大了。”宋光舒笑了笑,回了一句:“不会。”两个人一番交流之下,知道男生名叫job,偶尔早上也都会来这里跑步,遇见过自己几次都看着她拿着小纸条嘴里念叨什么,他说自己最近在学中文,希望可以交个朋友,以后一起跑跑步交流交流一下中文。宋光舒倒是习惯了一个人晨跑,本想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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