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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第1/3页)
一个晃神,刮鬍刀将他的中指画出一掉血痕。他啐了声连忙用手按住,那殷红的血却像他的心那样流淌不停。 那血又让他想到分手那个晚上,自己逃到酒店,才发现rennes握住自己手臂的袖子处,一抹艷红。 那可能……是rennes握拳太用力,指甲弄伤了掌心,而他又用受伤的手来拉住自己,才会留下血的痕跡。 那个人那天晚上,到底多么拼命在挽留他? rex不知一次回忆着那个让人绝望的晚上,如果他愿意留下,会不会改变现在的结局? 他走到厨房,为自己压了一杯咖啡,街头巷口他和rennes拍的咖啡广告都已经被撤下,喝着冒着热烟的咖啡,他的眼眶却越来越热。 他们虽然在一起不过两年多,然而回忆太多,那些回忆佔据着他心里脑里每一个角落,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很好,他每一天都和这些回忆抗争。 搞得自己伤痕累累,那些回忆还是始终歷久弥新,无法撼动。 他真的好累。 过去就算再忙也不会觉得那么累,rennes总是能在最合适的时候给他力量。 如果他那天过得很不好,rennes会抱着他陪他说话就算男人不在身边,也不忘在睡前看看他,和他聊聊视频电话。 一句问候、一个拥抱足以让他的疲倦不翼而飞,rennes像他的魔法师,给他无限的惊喜和关爱。 他原本应该很习惯寂寞,成为模特儿之前,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独自一个人生活。他并不特别爱热闹,不善表达的他朋友不多。 如今呆在一个曾经被称为家的地方,却感觉无依无助的寂寞。 因为什么走进了另一个人,让寂寞变质,他已经不再习惯一个人没有归处的寂寞。他无法形容心里实质的感想,那是一种明明有自己的房子,仍然感觉自己像无垠的浮萍,丧失了方向。 讽刺的是,纵然他万般不想回家,确只有在和rennes睡过的那张床上才能真正安眠。 他将自己拋上冰冷又大得让人觉得空虚的双人床上,脸上压着rennes的枕头,终于又迷迷糊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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