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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4 (第2/3页)
的大营。湛泸、赤霄和他,都是老大的暗卫,老大的暗卫人数不多,一共十人,皆以剑名命之。他本姓张,世居塞北,家里有老有小,三代清白。他本可以像父辈那样种种田、打打猎,过着普通百姓最平常最平淡的日子,可是——奇怪得很,他好像生来就和别人的想法不同,他不喜欢平淡,也不喜欢仰面朝天,他只喜欢刺激,喜欢潜伏,喜欢暗挫挫阴森森地在暗处盯着别人,或是捅别人一刀。讲真,他觉得他自己真是个异类,为此他感到十分烦恼,直到他老大被皇帝从京都派到了塞北来带兵打仗。如何被他老大遇见、挑中并训练成暗卫的过程已经不必再追忆,总之他觉得他老大真是太有眼光了,暗卫这种角色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太爱他的工作了,太爱给了他这份工作的老大了,知人善用目光如炬说的就是他老大!最让他觉得开心又痛快的是,姚老狗那老畜牲永不会想到暗卫也会有家人和家,像他们这样的死士,一般都是孤家寡人,只有这样才会心无牵挂,才不会有把柄落在敌方的手中,可他老大偏就不走寻常路,偏就用了他当暗卫,偏就毫无保留地将最好的功夫教给了他,于是恰逢这样一个机会,他就通过了姚老狗的身世调查而光明正大地到了雷豫的身边。要和他比脚力?呵呵。比对附近地势的熟悉?呵呵呵。所以就像他老大说过的话:永远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比如一个只爱玩弄娈宠的纨绔。比如一个白白净净家世清白的少年。……姚立达快要气吐了血——他两名暗卫中的一个,首级在数日后被乌犁人用一匹又老又瘸的、捕获自边关军的马驮在背上送回了大营——老马识途嘛,不必人赶着,自己就跑了回来。没有书信,倒是在马屁股上看到一串用剑划出来的血字:不交燕子忱人头,一切免谈!划在肉上的血字根本无从核对笔迹,而姚立达此刻也无心去核对——这除了是卓力格图让人干的还能是谁干的?!简直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来卓力格图这一边是不用再想了——那蛮狗必然是觉得自个儿翅膀硬了就觊觎起天朝这块肥肉!而另一个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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