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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3/3页)
从来没超过三十,我老爸坚定地认为他的女儿不可能这么笨,之所以这么差,只是因为我的心思不在那里。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我叫他阿政。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如果这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这些事情还是我从以前的同学嘴巴里听来了。我忘记了一些事。一些很重要的事。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记得他的脸,在酒店房间里。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一夜露水情缘,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错事。上大学又遇见他,只想着躲避。最后还是被他逮到了。我们重新认识。那些年我过得不是很好,我的父母去世了,我从世俗意义上拥有完满家庭的幸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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