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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9 (第3/3页)
妇那天画了一整天的稿,晚上出门是为了好好吃一顿饭,结果把我送到医院以后,又陪床陪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吃到这顿饭。但是当时她什么都没有说,陪到第二天早上六七点,吃了一碗小馄饨就回宿舍了。当时觉得心被人狠狠撞了一下,又酸又软。感动的点不仅仅在于你需要一个人的时候,有人出现了。而是在你表现出谁也不需要的样子时,依然有人能一眼看穿你拙劣的掩饰,努力地支撑你。就是那时候,我心里才对爱有了模模糊糊的认知。原来爱真的不止是对皮相或者其他一切优秀特质的钟情,它还是你对一个人无法抑制的关心和怜惜。这种心情让每一个普通人面对心上人的时候,都变成大侦探福尔摩斯,能看清每一个异样的细节。媳妇身上还有些我很敬佩的特质。如果要对自己做一个评价的话,我大概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佼佼者中的普通人。这种两极分化给人的落差还蛮大的吧,但总有人觉得你是大神,你不用很努力就可以超越别人,你这种人怎么会痛苦呢?媳妇不这样。她看见我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从来不说你这样的人也会泡图书馆啊这样的话,好像我和他们不是同一种人一样。她只会默默坐在我身边自习,到了饭点的时候和我一起去食堂,或者在我没空去食堂的时候给我带饭。而且我们俩能讨论的东西也很多,像是音乐啊或者是漫画。其实本来不是那样的,但是认识的时间久了,两个人又都有这个意识去多了解一点对方所擅长的领域,最后就变成了共同话题。我一直觉得,两个相爱的人一定要共同话题才可以长久下去。不是说没有共同话题的人不能相爱,但相爱以后没有为对方努力,是难以长久的。说到这个,媳妇从高一就开始画一些漫画了,从她这么多年的画里,你既能看见天赋,又能看见努力,她在大学的时候就能负担自己的学费了。画漫画和搞音乐,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不务正业。有时候别人看见你在做,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因为他们觉得你考这么好的大学,怎么能不把精力全放在学习上?这些事情别人不上这个大学一样能做,还做的比你好,你这样做是浪费,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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