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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3/3页)
着我,说,“你是不是失恋后脑子坏掉了,你以为这样,就能博得他的同情,赢回他的心,让他回心转意?”“我……”被兰夕戳中心事,我心中一窒,顿时语塞。兰夕的气不打一处来,拉着我走到落地镜前,指着镜子里伤痕狼狈的我,气得炮语连珠:“我不管你和他为什么走到这一步,但你自己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我兰夕怎么会有你这种没出息的姐妹?!我要是你,就算是不能挽回这段感情,我也一定会把自己整的更加光鲜靓丽,活得更加精彩!我更会让他知道,失去我,是他最大的损失!”面对她另类的开导,我竟无言以对。我不是兰夕,永远不可能跟她一样。她拿得起、放得下,第一次创业失败,可以立刻收拾心情,重新出发;她和初恋男友分手,第二天就可以安排自己与网友见面——虽然那次是我顶替她去的,而她就昂首挺胸地去参加社团活动了。如果我也可以像兰夕一样就好了,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但我偏偏是一只不敢面对现实的鸵鸟,只会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用手机写着博客。我将一张自己被荆棘扎得满是伤口的手的照片,贴到无人光顾的博客上,并写道:曾经,有那样一双修长白皙优雅的手,带给我温暖与呵护,带着我的双手游走于黑白的琴键之间。如今,我再也得不到那双手的呵护了,我才发现,蔷薇虽美,却布满了会令人受伤疼痛的利刺……本以为我的博客和那片废弃的仓库一样,除了我自己,永远都不会有人问津。可今天,我写完这篇心情日记没多久,手机突然发出留言提示音。点开用户端,日志下竟有一行简短的留言:好好照顾自己。落款是的网名竟然是——洛辰!这个名字仿佛封印冲破冰湖之底,让我猝然一惊,握着手机的手也不受控制地一抖。大脑空白几秒之后,思绪百转千回……真的是洛辰吗?还是一个网名为“洛辰”的网友?寥寥数字,关切的语气,这……一定是我曾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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