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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3页)
声声质问中:“方遥,你是不是喜欢我?”北方天气寒冷,方遥的牙齿打颤,“不,我不喜欢。”他的气息逼近,厉音正色,语气恳切,“你很冷吗?我看到你在发抖。”“不,没有。”,方遥的眼神注视在他的第三颗纽扣上,那颗纽扣上的金线缝制得很精致。她已经不能连续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像个刚学说话的小孩一样,单个蹦词。“骗人。”,程易轲笃定的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程易轲低头吻了她的唇角,覆盖上去,许久之后才在她面前低声说,“明明很冷。”是啊,仿佛在说,明明就是喜欢我。第二天,程易轲就走了,远渡重洋,去了举世闻名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普利策新闻奖是以他们学院的创始人的名字命名。在所有新闻系的学生眼里,那里是至高无上的学术殿堂,人人心向往之,只不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申请哥大新闻系的难度跟考上清华北大没什么区别。而现在,七年了,他的面孔没有半分变化,棱角更加分明,短而窄的双眼皮、高挺的鼻梁、眉骨也比一般人高,他是有美貌的,不然当年的方遥小姑娘也不会那么快上钩。程易轲没说话,只是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火星。倒是徐嘉依先开口,“你?好眼熟,我们在哪里见过?”方遥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只看见她那涂着土橘色指甲油的手紧紧地挽着程易轲。方遥眼睛死死盯在她可恶的手上,表情冷静心中却波澜壮阔,“你给我放开他。”也许是方遥的怨念太深,化作电磁波在空气中流转,有人闻到了这阵可疑的酸臭味儿。这时,程易轲像是意识到什么,毫无破绽地从她的胳膊中挣脱开来,望着街对面的街景,不言一语。“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方遥这话是对徐嘉依说的,她并不想和她有过多的纠缠,也不想和她来个旧友重逢。更何况,方遥和徐嘉依算什么旧友,旧敌还差不多。另一方面,方遥压根不相信徐嘉依不认得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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