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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1/3页)
的那几门课。奚瑾那会儿没有电脑,都是去机房选课,机房的网速不怎么好,几乎没什么人在那种关键时刻去那里用电脑。曲默就占着她身边的座位,歪着脑袋看她选什么课,她选什么,他便跟着选什么。之后上公选课,也都是特意挑了奚瑾周围的位置坐,时不时的掉支笔,掉本书什么的,总有一脸热情的陌生女生替他捡起。曲默每次都一脸失望,还得平复心情感谢人家。除了公选课,他还知道奚瑾每次去图书馆都会坐在二楼B区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她每天都会早起去图书馆花一两个小时学习;除了上课和图书馆固定学习的时间,她一直在打工,发传单、扮人偶、夜市摆摊……杂七杂八的各类工作她都有接触过;她很瘦,平时吃得很少,从没见她吃过零食……她总是习惯塞着一副耳机,永远都是目不斜视的姿态,不爱凑热闹、不擅与人交流,比起人,她更喜欢猫。就好像有一个隐形的玻璃罩把她罩在了里面,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玻璃罩子外的世界都与她无关。曲默发现自己从最初因为第一眼的惊艳开始关注的这个叫奚瑾的漂亮女生,冷漠的有些神秘,对她的一切都很好奇,一点一点琢磨她的作息喜好之后,心情渐渐有了微妙的变化。很想跟她的关系能更近一步,可是无数次碰壁之后,奚瑾那份不知是不是天生的冷漠让他很有挫败感。最破罐子破摔那次,是他在食堂直接拿了餐盘往奚瑾身上撞,她的白色上衣瞬间变的有些精彩,油渍、菜叶、米粒,被泼的到处都是。他本想轻轻磕一下的,没想到下手重了,愣在原地。奚瑾拿出纸巾在衣服上擦了一阵,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转身走了。曲默的那股歉意在她转身的时候瞬间化成了愤怒。觉得自己对奚瑾做的一系列行为总结起来,就跟小学没毕业的孩子在招惹自己喜欢的小女孩一样幼稚。发现自己一直在做蠢事之后,曲默心里的那股火就更强烈了些。收拾了餐盘回宿舍,一到宿舍又听到了奚瑾的名字,绷着脸拿了电脑和专业书摔门出去。在自习室随便找了个位置开电脑,看了会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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