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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热心(求收藏+票,谢谢!) (第3/3页)

,又带着陌生的街道,吴振南感慨良多,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让他忍不住仰天啸叫起来。路人都像是看疯子一样的看着他,他也不在意,‘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现在的振南就有这种感觉。

心情有些激动的他,准备找家酒吧去喝两怀。只是摸摸裤兜,只有几十块钱,喝几杯后,回家的路费都没了。不过这酒虫一上来,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向记忆中的酒吧方向走去。

他的目标是金凯酒吧!这间酒吧!承载着他当初在县城里两年的大部分记忆。

金凯酒吧!是县城两大帮派猛虎帮的地盘,由猛虎帮老大虎哥看着,在县城里,金凯酒吧也是数一数二的酒吧!不过,那是96年的事情,现在是94年,不知道那里是不是跟以前一样?他当初来县城的时候,也是跟着虎哥混的,可惜,他将县长的儿子给砍断了条腿,结果虎哥也保不了他,只好让他暗中跑路。

对于虎哥,振南心里还是有些感激的,毕竟当时他没有将自己交出去,而是让自己跑路,他所要承担的压力可想而知。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魄力的老大都会选择将自己的小弟交给县长大人,来讨好他老人家,但虎哥却是偷偷让他跑路,吴振南心里的感激自是少不了,因为没有虎哥的帮助,也就没有之后的吴振南,当然,也不一定有现在的吴振南。

当他来到金凯酒吧时,这里还是跟他记忆中的差不多,心里一兴奋,就冲了进去。不过现在只是傍晚六点多,酒吧里的人不多,除了几个服务员跟调酒员之外,只有稀疏的几个顾客。不过在舞台上,却有个顶着蛤蟆肚的中年人扯着嗓子在那里狼嚎。

那时候的酒吧点歌,自己唱跟别人唱都可以,但一首要一块钱。

唱了两杯后,吴振南打了个酒嗝,摇晃了下脑袋,向舞台上走去。拿起话筒,拍了两下,发出卟卟的声音,振南扯着嗓子,对下面稀疏的几人道:“下面,我为大家献上一首,music!”吴振南很时尚的打了个响指,迸出了个英语单词。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的明天没有变得更好……”

“哟呵,这只傻鸟唱小鸟的功夫倒是不赖嘛!”此时,一群打伴时尚,前卫,大胆张扬的青年,嘴里叼着烟,怀里搂着同样时尚前卫的少女,摇摇晃晃地走进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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