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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出众,像是夏日一早尚携着晨露的翠竹,清新而温润。这样的人,不管是被什么人看上都不奇怪。何况唐飞龙是有前科的。他与他的好朋友唐天远走得亲近不说,还模仿人家笔迹;他第一次来古堂书舍买书,买的一堆艳书里就有龙阳风格的。越想越有可能,于是谭铃音也忧心忡忡起来。写的都自带情节扩展技能,谭铃音前后联系着,一时想到唐飞龙怎样在夜色中看到前来救援的清辰风流潇洒进而一见倾心,又怎样在第二天就急不可耐地打听清辰的身世,一连好几天都这样,不胜其烦。她又想到他以后大概会想方设法把清辰弄到手,为此不惜强取豪夺什么的……简直太可怕了。谭铃音郁闷地回了县衙。回去之后,听说朱大聪差人送了拜匣来,谭铃音打开看了。原来这朱大聪明日过寿,要置酒席款待朋友,邀请她过去吃席。谭铃音虽是个女子,不过抛头露面惯了,寻常人待她与男子无异,请吃酒也就算上她一份。第二天,谭铃音怀着散心的心情,去朱大聪家蹭吃蹭喝了。来了之后才发现,酒席算上寿星和她,就俩人……看到朱大聪吩咐要开席,谭铃音很奇怪,“他们都不来了吗?”朱大聪很不好意思,“你也知道,我来到此地没多久,没认识太多人。昨日送出几个束帖,可是不巧了,冯老板恰好要去拜访岳丈,邓掌柜去乡下看粮收,小谭老板也恰好要去邻县押运纸张。”小谭老板就是清辰。谭铃音觉得这朱大聪的安排不太好,过生日的前一天才送帖子,多数人都已经有安排了。她摇头感叹,“我要是不来,你岂不是要一个人过生日了?”朱大聪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为何?”他继续笑,“因为你心软,定然不忍心我独自做寿。”谭铃音也失笑,“想不到朱公子竟也有油腔滑调的时候,我之前怎么没发现。”朱大聪低头扶了一下酒杯,“我不常这样。嗯,你不要公子公子地叫,叫我名字就好。”大聪……谭铃音叫不出口。她只好叫了声“朱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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