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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4 (第2/3页)
一样,下起了倾盆大雨,蓝雪梧把女儿放下,关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十年了,她的女儿已经四岁了。跟明哲的认识是在一场饭局上,他是一名外科医生,不英俊但才华横溢,深得父母的喜欢。在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明哲是一个外冷内热的男人,他不善于表达,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会全心全意地对她好,结了婚以后,明哲从来不让她做家务,做饭,她每天只是像一个公主一样,吃饭,玩乐,什么都不用操心。若问她爱不爱他,应该是爱的吧。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毫不动情。更何况明哲是那么完美的一个爱人。结婚以后,蓝雪梧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更是养成了在每天的日记里,都会提起那个人的习惯。比方说,今天见到流琛哥哥了,他穿着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说,好久没有见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她忘不掉他。一直到生了女儿之后,那段时间她身体很不好,每夜每夜的发烧,出虚汗,脾气也变得很暴躁。明哲请了长假,每天守在她的床边悉心照顾她,她甚至不知道他连续多少天没有合眼。打那之后,日记里固定出现的人不再是孟流琛,他变成了明哲。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遇到过以为会是此生挚爱的人,那种纯澈的感情有时候并不长久,它也许炽烈,也许充满让人想要不顾一切的热情,但是平静过后,才能真正意识到,真正值得自己携手一生的人是谁。她想,她命定的那个人,大抵就是明哲了。女儿坐在旁边的羊毛地毯上玩乐高,她手里握着遥控器,看着电视上那张英俊依旧,深邃依旧的熟悉的脸庞,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微笑。“今天能够请到路氏集团的董事长,孟流琛,孟董来我们节目作客,丽莎我突然觉得我们整个演播厅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啊。”女人冲身旁的男主持人点点头:“没错,我看现场的观众也很热情啊,那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最英俊也最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孟流琛孟董!”十年,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莽撞的毛头小子了,真好。“其实能有今天的成就,我要感谢的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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