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的距离_1-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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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第1/4页)

    1、

如果这号称世上最美的故事,我想这大概是最瞎的相遇。

我是曹子澄,今年十七岁,就读高中二年级。今路嘛,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的,无伤大雅。

终於等到他上线了,他果然没认出我。於是我丢了密频给他。我告诉他,我是张学友,结果果然就换得了他的无言。在电脑前,我看著萤幕笑了。这一刻起,我发觉自己喜欢跟这个人聊页随意逛逛,一直混时间,到六点,再如同以往般的去准备上学。一切都像平常一样,刷牙、洗脸、换衣服。就连骑单车上学都是一样的动作、一样的路程。今路,但是要查到你的真实身分跟住家地址并不是件难事喔。

达芙妮的泪说:我相信我的直觉。

冰雨说:我还顺从我的渴望勒!

达芙妮的泪说:这广告的梗很老罗!

冰雨说:反正刘德华是不年轻。

她笑了。然後,我开始喜欢用一些很无聊的梗逗她笑。她说她的工作压力很大,现实的她总是不苟言笑,那麽,在网路上,我总能够帮忙她开怀的笑了吧?

我喜欢跟你聊路总是美好的,因为能够藏起自己所有的缺陷,只表现出自己好的一面,更甚至,g"/>本可以塑造出一个想像中的、完美的自己。反正隔著网路,没有照片也没有视讯的话,谁知道呢?何况,其实照片跟视讯也有很多人有本事造假了。

网路的隔阂让我们之间感觉上是美好的,或许见了面会破坏也说不定。可是也有听说过,见了面之後反而感情更好的例子,就连结婚的例子都有,变成真正的知心好友更不无可能。也许、也许,我们之後可以不必透过网路,能够时不时一起去逛街喝咖啡也说不定?有个能够不做什麽,就好好聊咖,我真的觉得今咖的关系,我提早跟她说了再见,然後回家。等我吃完晚餐再洗个澡,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其实这时间她应该是还没睡,但我也不想继续去打扰她。我希望能够让她早点休息,别再老是忙到三更半夜等路上认识的那个冰雨,应该是差不了多少。

「个人风格。」啜了口我最爱的曼特宁,我再次盯著他瞧。成熟的外表、成熟的线条,乍看之下,他确实不像十七岁。但是仔细端详过後我发现,他的皮肤很好,如果真的是二十五岁,皮肤应该不会这麽细致。而且从他的笑容里其实散发著一种稚气。好吧,我相信他真的是十七岁了。只是他大概是「老起来放」的那种十七岁男孩。哈。

「好男不跟女斗。我叫曹子澄。曹c"/>的曹、孩子的子和澄澈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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