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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庖厨 (第3/4页)
大塑料袋往厨房走去。 苏秀从沙发上蹦起来,走到厨房门外,探头探脑地往里看,瞧见郑毅正有序地清点着冰箱里的废弃食材,将新鲜的替换进去。 当看见男人围上围裙,苏秀霎时瞪大了眼:“郑老总,你……会做饭?” 郑毅舀了两杯米在电饭煲内胆里,一边淘米一边应了声“嗯”。 他竟然会做饭?! “你……该不会做的是黑暗料理吧?” 小的时候,他俩不是没有趁父母不在偷偷鼓捣食材的时候。 某年暑假的一个周六下午,郑毅在给苏秀辅导暑假作业,苏小秀突然嚷了句饿了,撺掇郑毅去给她煎荷包蛋。 苏秀至今还记得那个煎得乌漆嘛黑如炭饼的“荷包蛋”是何等模样,那可是堪称优等生的郑毅哥哥的黑历史呢! 最后,由爱惜粮食的郑毅吃掉了外面煎黑的蛋白,里面那颗完好无损的蛋黄则给了苏小秀…… 大概是心疼粮食,同时也心疼自己的胃,有了那次黑历史,郑毅便再也没有碰过厨具。 苏秀几次调侃他以后会找不到老婆,小伙子则不屑地哼了哼:“这叫‘君子远庖厨’,你不懂!” 当时的苏小秀确实不懂,后来她知道了原文,才心里狠狠啐了这望文生义的狗东西一口。 就他那捉蛇逮鼠杀黄鳝的狠厉劲儿,哪儿像个不忍杀生的君子?呸! 此时看着淘米动作熟练的郑毅,苏秀十分纳闷:“你啥时候学会的做饭?” 结婚六年,苏秀可从没见过郑老总碰厨具啊! “在部队。” “啊?原来你是去的炊事班?” 郑毅笑笑,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那种不愿多说的神秘感多少让苏秀有些膈应。 那是她所不知道的,那十年的郑毅。 他们分开的十年里,郑毅最大的变化,便是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 苏秀承认,郑毅很有领导才能,他善于笼络人心,很有人格魅力,为人知人善任,做事当机立断。 在他担任学生会主席的那一年,整个三中都生机勃勃,充满蓬勃朝气。 如果他将这份干劲保持到大学,她相信他能走上更高的台阶,去做对社会对国家更有贡献的人,而不是一介商人。 苏秀最讨厌商人,尤其是资本家。 为了利益可以用尽手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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