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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3页)
时候,陆仲天正由经理陪着喝茶,见到她来,长身而起,温和笑道:“星湖。”夏星湖有一瞬间的恍惚。陆仲天今日穿着一身簇新的浅色休闲装,也没戴黑框眼睛,又未语先笑,一双本来专注的眸子似乎有点不对焦,显出几分柔和温润,与他平日里沉闷寡言的理工男形象大相径庭,倒有几分陆泊言的样子。这一对双生子向来除了外表,其余十分不像,她跟陆泊言还没朝夕相处的时候都能一眼认出来,此时也不免暗自奇怪:怎么换了套衣服,能差这么多的吗?A市这边的风俗是:名字是三个字的,亲近之人都省略姓,直接叫双字名。因此陆仲天同其他亲戚朋友一样,直接叫她“星湖”。夏星湖很快回之一笑:“大哥。”她从小就这么叫他,只是当时前面还要加上“陆”这个字,结婚之后才去掉了姓。她叫陆泊言,却并不是依着“陆大哥”排序而下的“陆二哥”,而是“泊言哥”。短短一句招呼,她想了这么许多,原来自己从小到大,就对陆泊言与众不同。亏她一直以为,是陆泊言先待她非同寻常。不过瞬息之间,心中已转过数个念头。夏星湖引着陆仲天出来,笑着说:“我看中了几幅,就是一时拿不准。”这不过是托词,只是挂画是小事,陆仲天也不戳破,只点点头,落后她半步,随她一路前行。他二人男俊女美,瞧来十分登对,有不熟悉的员工捅捅边上的同事:“陆总好帅啊!”被同事急忙捂住嘴:“那是陆总他哥!”第14章心虚夏星湖喜静,只因她听力极好,员工小声说话,只言片语都飘进她耳朵眼里。仔细一想,她跟陆仲天,倒是很少单独出现在人前过。思及此,她往旁边挪了半步,又拉开些距离,跟他介绍起自己“早已看中”的画。来之前,夏星湖已经让员工挑了几幅出来,有近代名家,也有当代新秀,倒也不露怯。陆仲天认真听她说完,却露出无奈的神情:“你看着办吧。”他对这些是真没研究,在他眼里,还不如显微镜下的细菌来得好看呢。夏星湖指了一幅:“这个怎么样?”虽说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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