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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他正在厨房内打开冰箱找什么。“干嘛?”我冷冷的问。他回头尴尬一笑,说:“看看有没有吃的,昨晚没吃饭就睡著了。”我睼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下午二点多,我自己都有点饿。幸好我向来都是吃过晚饭再去上班,还不至于像他这样饿的前心贴背心。“让开,我来做饭。”实在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点。我一边洗米,一边更加厌恶自己。心情糟糕透顶。公寓里静悄悄的,只有我切肉粒的声音。“嗯……昨天打电话来的,是你上班地方的同事吗?”他试探性的问。我随口应了一声。“那个,你上班除了卖酒还干什么?”我忍不住回头瞪了他一眼,“你说我除了卖酒还能干什么?”“不是,只是……需要陪客人什么的,你知道,有些酒吧很流行这个来招揽客人。”最后一刀剁得特别用力,刀角陷进砧板上,发出一声巨响,他识相的闭嘴。把肉调味,切葱花,打蛋,等米饭一好,我把蛋汁倒进饭锅里一起搅和。“很特别的作法,是什么?”他探头问了一句。我闷声回答:“蛋炒饭。”这是谦彦最喜欢的炒饭方式,把生蛋汁和在热饭里,炒过的饭是呈天然的金黄色。然后把牛肉粒另外炒熟后,加上蛋饭和葱花再炒一次就可以吃了。我只会做谦彦喜欢吃的东西。无名的沉闷从胸口漫延,我把饭盛在碟子里,递给他一份。“今晚,你还去上班吗?”我闷头吃饭,含糊的‘嗯’了一声。他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我不耐烦的放下手中的筷子。“倒底是什么?你想说就直说。”“……”我瞪著他,隔了好一会,他才不自然的说:“你,其实不必出卖身体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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