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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3页)
r>最麻烦的就是他对孙霖的感情了,在原文里,他一开始对孙霖根本就没有爱慕之情,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习惯跟他待在一起。的后期因为各种原因,宋沅言才明白对孙霖的感情,所以这本的感情线一直很弱,快到了结局才戳破。这样是不行的,结局部分他都忙着闪避危机好让自己不被弄死,怎么还有心思跟他谈感情呢?得让他早一点喜欢上自己。许其琛纠结了半天,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好难啊……”一想到这个,许其琛就头疼,趴在桌子上不想起来。一不小心碰倒了装着各式毛笔的笔筒,许其琛赶紧将它们收拾好,想到自己小时候还练过一两年的毛笔字,如今已是几十年没有写过了。孙霖也不是什么才子的设定,学习写字也没有几年。没有角色设定加成,正好试试,看看手生没生。砚台有些干了,许其琛拿起石研,打着转儿磨了几下,然后挑了一支小狼毫,铺开一张纸,沾了些墨。写什么好呢?写字的人往往最习惯就是写自己的名字。执笔,刚落下一个点,手就顿在了半空。许其琛觉得很不妥,这个名字又不是这个世界的,写出来太奇怪了,万一被人发现……可是言字旁的点都已经点下了,看着怪难受的。算了。抱着一种自暴自弃的诡异心态,笔尖挪到了方才那个点的下面。点、横勾、横、竖、撇、捺。手微微顿了顿,完成了一个还算漂亮的收尾。许其琛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宋字,颇有些满意,起码感觉以前的功底没全丢了。不过一开始的点原本是要做偏旁的,写的太靠左了些,整个布局都乱了。干脆把名字写完好了。许其琛微微弯腰,又沾了些墨汁,将另外两个字写完。沅言。正准备搁下笔,好好欣赏一番自己的字迹,门却突然被打开,吓得许其琛手没拿稳,小狼毫直接掉在了地上。推门而入的不是别人,正是纸上名字的本尊。宋沅言穿着一身灰色羊毛呢子的大衣,内里搭的是一条格纹背带裤,夹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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