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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3页)
着背着思绪就被拉走了。这个盛鹰,其实他们以前见过。当年商煜刚毕业的时候,在这个小区租的房子,盛鹰也住这个小区,不过人家住的是联排别墅,开的是迈巴赫。对盛鹰有印象纯粹是因为在小区里碰到过这辆车好几次,每次都是彬彬有礼的让他先过,沉默而谦和。后来末世降临,盛鹰在第一时间分析清楚现状,组织自卫队,收集物资,建起围墙,并收了一波小弟,以最快速度成立了基地,在上海这个人间炼狱里获得一席之地。两年间,他在基地内建立了食堂,医院等基础设施,整个基地俨然一个小政府,被他管理的井井有条。至于他的变异能力,商煜记得他第一次听闻的时候张大了嘴感叹:“金手指还能这么开的嘛!!”盛鹰的能力是——制造智能机器人。听说不限材料,不限大小,只要给他材料,并以晶核做驱动,就能造出与丧尸作战的小机器人来。机器人没有痛感,没有恐惧,更不会被病毒传染,简直就是与丧尸作战的大杀器。现如今,无数战斗炮台正日夜无休的立在墙上,以晶核为能源,自动识别人类与丧尸,只要进入射程内,就可以对丧尸进行攻击。这也是为什么基地的人没什么性命之忧的原因,甚至基地里有些人根本就没有直接接触过丧尸。这些全是拜盛鹰所赐。“他真是如太阳般耀眼啊。”商煜把手枕在脑后,自言自语道。而自己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要不是系统,怕是要饿死。真是一个耀眼如星辰,一个暗淡如尘埃。商煜没有低沉多久,他一心扑在了八本书上,为一个月后的模拟考试做准备。商煜白天复习,晚上背书,把八本书囫囵吞枣背了个遍。好在他所在的别墅区位置偏僻,没什么人知道,他也没有刻意宣传。所以现在除了墨墨之外,没有他要操心的事情。三天之后盛鹰带着娇娇来换了一次药。娇娇展现了身为变异宠物的强悍自愈力,伤口已经愈合,粉色的伤疤非常浅淡,它迫不及待的四爪着地,不肯再包扎上药了。墨墨和崽子们在商煜的照顾下胖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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