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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3页)
吃完饭再说。”我确实饿了。也不想和他贫嘴。他这人没任何特长,就煮饭好吃点。我想,死之前发挥最后一个特长,也算没遗憾了。吃饱喝足,他去洗碗,我提着刀走近他背后。“我必须杀了你,”我重复,不知是在给自己打气,还是在向他解释,“我日子过不下去了,我只能杀了你了。”他似乎终于意识到我不对劲了。但他还是很沉稳的关上洗碗机,把碗盘仔仔细细放进橱柜,码成一排,很齐,很干净,我一直很惊叹他的强迫症,像我码成一排都很困难。他说:“好吧,那我能听听为什么吗?”他在用缓兵之计。所幸,我吃的很撑,有点困,听听他给我开解也不错。他有点讨好状的,把我半抱半揽弄到“宝座”坐下,然后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倾听训斥的小学生。躺椅有点矮,他这样正襟危坐,一米九的长胳膊长腿有些滑稽的别着,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弄得我虐待他似的。我别过视线:“没有为什么。”我又补充一句:“你话真多。”“哎,不带这样的,”他露出有些委屈的表情,我最受不了这个,“死还不能给个明白死吗。”明白死?你问我我问谁啊。我脑袋很乱,又很清楚。乱的是,我不知道我的生活到底是怎么了。清楚的是,我知道我必须终结这种日子。百无聊赖的,每日等死的日子。如果人生中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和今日一般,同样时间起床,做同样的事情,那太没有盼头了。与其重复至死,倒不如现在停下来。我又不是什么病人,我自然不想让自己死。那只能他死了。我告诉自己,我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原先是,现在也是。而一切让我焦躁、不安、没有信心的这类情感的来源,就是他。他太完美了。他大学创业,日进斗金,能歌善舞,能言善辩,做饭好吃,洗碗干净,洗衣迅猛,还幽默英俊。任何一个特点挑出来,都能成就一个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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