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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2/3页)
,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野外训练,它们比历史和经济学更适合我。等到难得的假期,我和新兵朋友们到哥伦比亚市吃牛扒,蹬着军靴装成超过二十一岁的样子去酒吧里买酒,远比在大学里的迎新晚会要愉快。长官只向我下达命令,纠正我的错误,要求我不断提高,就算偶尔态度粗暴也比克拉克好得太多。当时我能感受到自己的体能在不断增强,好像有一种神圣的力量不停地注入我的身体中,最终它溢满了我的头脑,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自由。不需要多长时间,我就发觉自己是个天生的士兵,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逐渐地察觉了这一点。还有我的读心能力,我一开始就和老兵们相处得很好,他们从没有刁难过我,反而还教我很多格斗和保命的诀窍。随着我拥有了身体上的力量,那种天赋的力量就愈发地显露出来,在实战中,近身制服敌人很容易,我在测试中射击本来就是拔尖的、同时运用在实际射击中也毫无障碍,因为这项天赋我的感官比常人敏锐得太多。快地我对七五游骑兵团的加入申请就被批准了,一年后我又被调入了特别的作战小队里,和一些比我年长、经验丰富的老兵共同作战。写到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并没有资格去憎恨克拉克,我杀许多人,无可狡辩,我同他一样都相信着,为了某种理念、必要的牺牲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参军的时间越久,我的心态就越发地平静,我已经忘记在纽约的过去了。我只是接受命令、执行任务,没什么困扰着我。至于那些关于本土外监狱的恐怖传说,耸人听闻的居多,但是就算去掉那层形状恶心的厚重浮沫,低下那层不多的事实也足够糟糕。他们的审讯技巧糟糕,酷刑有时是为了发泄或取乐而非取得更多的信息。有时我会想,如果我做审讯员会如何呢,没有信息的缺失也没有错误,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免损伤。但是我没有,在那个时候,我掩藏得很好,我只是很冷淡地看着这一切发生,没有花一秒钟来考虑这个问题。时至今日,我并不为此感到内疚,也许这是我的本性、也许是出于对克拉克希尔的厌恶,我认为这种天赋是强加在我身上的,我不感激它,我也没有权利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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