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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3页)
也很乐意倾听。离开旅馆的最后一晚,我通宵写信,先是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一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一封十二页的长信,然后重写了一页,简单地告诉他那篇报道里说的都不是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不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我意识到那是一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一点。没准更糟糕。我又去了一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一本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如果我父亲稍微花点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是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高傲,而我们是仅有的两个,这最终引向一种不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原本计划中我应该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一个三十二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一次旧货甩卖中,我买到了一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它写完了这个故事,最后一个月里我借了一台电脑一边修改一边把它输入成电子版。我感到是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出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那些反战者,我们还不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地认为,我是唯一一个尝到了它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我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它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是这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风格,沦为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而人物并没有原型,我坐在打字机前,准备写出正式开头时,想起了之前我曾借住的两个地方,发生过谋杀案的大酒店和家庭经营的小旅馆,还想到了我每天早上到街头面包店里买的卡布奇诺和可颂面包,写下了一个几乎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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