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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3/3页)
他们全家人血管里流得血液都是冷的。那是隐藏在骨血深处的残忍的欲/望。而亚瑟·温莎便是带着这种冰冷的欲/望来到了伦敦。亚瑟喜欢伦敦的阴冷和浓雾,他也喜欢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们的暧昧的尔虞我诈。但他觉得那些人都只是些小打小闹而已,挥舞着颈脖和手腕上的珠宝钻石就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俯首称臣。亚瑟对和他们交谈敷衍了事,就算他们其中一些还是女王的直系。亚瑟真是为女王哀叹,因为女王本人具有深远的政治远见以及卓越的外交手腕。但这些还在做着日不落帝国美梦的小孩子们看起来一点都没继承到这些优点。当然,在媒体面前他们做得还不错。他带着友好而光明的面具游走在这些人里面,并且获得了非常好的名声。他的祖父甚至在诺丁汉也听闻到他的光荣事迹,寄给他一封简短的书信,字里行间都是些含蓄的赞美。亚瑟因此幼稚地得意了许久。因为这证明着他骗过了所有人。后来,亚瑟进了伊顿。遇到了对谁都不屑一顾的霍城安。亚瑟厌恶霍城安,因为霍城安是为数不多一眼就看穿他的人。那个人金褐色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里面倒映着亚瑟丑陋的面孔。亚瑟躲避着霍城安,而霍城安也非常理智地不和他共处。他们都不喜欢呼吸对方身上的气味,那让两个人都恶心。亚瑟无聊地渡过这漫长的中学生活,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都像个可笑的鹦鹉。他唯一的乐趣只有抓住那些老鹰,然后拔掉他们的喙,剪断他们的翅膀。就像亚当。有一点出乎意料的是亚当是一个比较有骨气的小鹰。某些方面比霍城安更让他生气。所以他决定给亚当一点教训。那种毒药是亚瑟在母亲的日记本里找到的配方。他的母亲把这本书藏得非常妙,所以在父亲死后它幸存了下来,而不是见鬼地当陪葬品一起去见上帝。也是因为这本书,亚瑟继承了斐波罗斯这个姓氏。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和意大利的小组织扯上了点关系。所有的事都向着最正确的方向进展着,包括霍城安的识破。那个家伙永远保持着理智,他也冷血,没有那些可笑的同情心。但霍城安有些时候比他活得要舒心,他不需要带着面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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