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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1/3页)
一屋子那叫乱啊!不过正对着大门的李杰可看的清清楚楚。陈斌吃醋了——呜——要变天了。哎,这次不知道又要签署多少不平等条约。(你们以为李杰怎么会成长为“十项全能”的?)不过考虑再三还是回家解决,在大街上被人揍可不太好!进来麻烦,出去到倒是很简单。陈斌狂走出校园,回头一看,李杰竟然没追出来,他是立刻火冒三丈。一咬牙,一跺脚。拦了一部“大众”(上海某出租车品牌),直奔“妖吧”。妖吧是一间GAY吧,这里的人都很妖。最妖的要数他的老板“娘”,老板的名字叫“马蹄莲”,不过因为身型太巨大,而被人简称为“马蹄”。陈斌为什么会知道的这儿的呢。这说来就话长了,大家还记得陈斌第一次和李杰发生关系时出现的两件小道具吗?就是在这里买的。不过陈斌买的时候这里的确是“保健品商店”,老板是“马老板”。后来改革的春风吹过神州大地,保健商店遍地开花。老板心里打了个小九九,估摸了一下当前的形式,钱已经赚的差不多了,决定开一家GAY吧。因为陈斌是这个店的第一位顾客,而两个人一眼就望出对方的性向,所以也没有多说,心照不宣,成功交易。马老板的网络生意也是陈斌提起,才想到的,后来马老板赚的钱的确大部分都是网上卖出去的,而且实物介绍,物美价廉…………,才发了家。陈斌虽然很快就找到了“小情人”,没有再贡献什么银子。但两人也成为了朋友,有时还吃吃饭什么的。成为了“朋友”。“亲爱的小斌斌,你来了!”庞大的身躯硬是挤在旗袍里的样子的确是不太好看的。但是一张男性话的脸上涂了口红和眼影那就是可怕了。如果那个人还想跳到你的怀里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你离我远一点。”陈斌就像赶苍蝇一样的挥着手。“真是没良心,亏人家还这么想你。”夸张的哀怨,就差没拿根手帕在嘴里咬了。这就是马老板“马蹄”,一位喜欢变装的男人,在开张营业的第一天,陈斌看到他说的第一句就是:“好粗的腿!”从此马蹄名声在外……不过两人因此结仇,每次见面都是刀光剑影的。“你少装!”陈斌很难得的没有大声呕吐。“出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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