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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樊梦第一则梦笔记是在三月八日,故我大胆推断他在三月八号前未写下任何与梦有关的记述。这也是合理的,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只是偶尔梦见他,谁想到这些梦会持续三个几月?我也不以这些梦为病。我是一个实事求事的人:在梦里与樊梦约会、相处的快乐是真的,梦里的甜蜜、欢愉也是如此畅快,我为何要感到guilty?为什么一个男人梦见自己与另一个男人做爱,就必须感到内疚?即使是基督徒,也有一边爱上帝一边爱男人的,更何况我没有信仰。 在希腊时代,男人本来就应该爱男人,美少年之美是人人推崇的;古代中国,男人也爱男人,只是没有明确讲出来,男男女女间多少风韵,正史没有道尽,从野史可窥一斑。是宗教告诉我们:男子不可与男子交合,像与女人同睡交合般——这句话本身就是荒谬的:男人间的性行为不一定是交合,男人即使交合,所用的方式也跟男女不同,又怎可用男女的交合类比男子的交合? 这些观念都是歷史建构的產物,一代代人重复相同的律法,去教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去观赏高尚的,去歧视那低贱的,渐渐很多人忘记在很久之前,他们今天所不能做的事,原来曾是正当的。 如果『他』最终要我去爱一个男人,我就去爱——若我真的爱他。 我始终相信这些梦是出于『他』某一种隐意。 三月八号:终于到了这一天。我特地带上一个黑色斜肩袋,扣上前一个月买的树叶型银别针——如果樊梦果真作过那些春梦,他会產生熟悉感,而我就是为了营造这种幻觉才去买这别针:首先让樊梦以为精神分析的一套能解释他所有怪梦,予他一种安全感,令他认为目前的处境是可以用理性解构的。从梦中的经验,我知道一开始就将他推向绝境是没好处的:樊梦心思敏感,心灵脆弱,容易因为一些蛛丝马跡就陷入错乱——这是他在梦中所给我的印象。故此我必须先为他提供出路,让他稍为安心,在他松懈后,再给他以更大的刺激,他就会像一个溺水的人般,想胡乱抓住一块浮木,我便能趁他最脆弱时乘虚而入。 我已经不想考虑自己为何要得到他,只觉得我必须这样做,是『他』授权我去做这件事,责任不在我身上,或者最后樊梦也会乐在其中。对于『他』,我们只是玩物,或者我们一开始便是活在故事里的人物,活在一个名为《春梦》的故事里,被某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创造出来,身不由己地去做着自己也不能解释的事。 人很多时也是如此,不是吗?有些人生来便活在悲剧,如阮玲玉、林凤这些女子一生周旋在男人身边,扮演美丽的歌女,她们所演的戏跟她们的人生一样都是一套悲剧,只是一套名为《女演员悲剧》的戏。人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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