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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II)(完) (第2/3页)
岂非无用武之地?我喜欢用文字填满一页纸的感觉,很满足。」 用笔记本记事,他会知道凡事有个尽头,就算多钟爱一本簿,它也不能永远陪着自己,用完,就要把它收起,再用新一本。可是,每一本笔记都会与他相处一段日子,跟绿色这一本谈歷史,跟红色这本讲文学,跟白色这本讲生活,他常常视自己与一本笔记发展许多段不同的关係……ipad不能。迷失在数据世界,楚暮写多少字也填不满这十几gb的容量。他不能摸每一张纸的质感、温度。纸用久了,也有温度,因为手枕着本子,体温便温暖了纸。可是电子產品放出热力,反过来灼痛自己的手。 「可惜什么?我将你送我的东西转送他人,没得也没失。」 可是它原本是属于楚暮的……不:「这也好。」 秦招忽然明白楚暮是怎样看待这一部ipad的:他从没有视之为一份「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礼物,正如秦招从来没有视之为一份「只能送给楚暮」的礼物。秦招并没有为楚暮花上心思,只是认为最贵即最好,就急急买一部ipad送给楚暮。之所以明白这事,是因为他知道楚暮将ipad转送给表妹后,竟没有太大感情波动就接受这件事。 也就是说,ipad既不属于秦招也不属于楚暮,它属于几个冥冥之中需要它的人——楚暮的三个表弟妹。或者这送ipad的归宿早就注定是那三个孩子的家,因而经过不知多少人的手、不知经过几翻轮转,终于,落到一个原来不可能买得起ipad的家庭。 秦招不觉得羞惭,不愤怒,心里有一阵出奇的释然。他用来买ipad的钱来自不知哪一个男人的荷包。用一份肉金,去换一个孩子的快乐,到底是谁的功劳?是某男人、秦招或楚暮?是製造ipad的无名工人?是广告销售商?三个孩子的快乐是赖于谁去成就?设计师用草图换来钱,公司用钱去换工厂生產,工厂用钱换工人生產,广告商用钱换明星拍广告,人用工作得来的钱换ipad,而秦招用肉金换ipad,楚暮再用ipad换女孩的快乐——唯有这一项没涉及实质金钱交易。 物品轻贱如芥草,但就是这么一种迅即被时代巨浪淹没的东西,换来了孩子的笑容。 「这真是一份好礼物。相比之下,我的太寒酸。」也幸好秦招没有看那封信,楚暮这样想,但没真的说出来。 「那你有跟她讲起我的名字吗?」 「有。她问我送ipad的人是谁,我说,那是一个叫『秦招』的男生,今年跟我一样大,因为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我说,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她问,有多好看?我说,比我好看十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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