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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第2/3页)
此事。“河泽刚化形那会儿,我就牵着他的手在山上随便逛,他说,他喜欢牵着我的手,有安全感,不怕摔倒。”他还说,四条腿走路和两条腿走路完全不一样,两条腿走路就容易摔倒。“嗯。”他有印象,“他不喜欢两条腿走路,怕摔。”“可是他后来还是学会了走路。”“因为他想和他的少主站在一起,他享受那种被他人羡慕的感觉。”只有他才能肆无忌惮地站在少主身边,而不需要被防备。顾临忽然定住脚步,视线盯在魏之禾的脸上:“你恢复记忆了?”魏之禾摇头:“你提起河泽的时候,我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他只记得一半,“估计等所有精血都吞完,应该能记起。”顾临收起刺人的视线:“我知道了,我会把精血给你,不过不是现在,回到自己地盘我才放心让你吞下,在外面,我不确定会有多少干扰。”“嗯。”既然已经知道河泽就是自己,而他就是河泽,顾临看他是谁,并不重要。当两人慢悠悠地回到酒店套间时,魏之禾猛地将顾临抵在门背,两手按住顾临欲挣脱的手,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只有区区几厘米。脸对脸,鼻尖对鼻尖。魏之禾说:“我有点想亲你。”顾临主动献吻,不用多说,做就好。四片唇相触,难分难舍。第142章见领导热情、激烈、激动,这种词几乎极少出现在魏之禾和顾临身上。一个从来都佛系得不行,若非被家人赶鸭子上架似的走进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有半点名气,而顾临向来也高高在上,和谁都难以到达推心置腹的地步,身边的人不是怕他就是敬畏他,就更别提什么爱慕之类的感情。干柴烈火,一点即着。万年没有过这方面需求的顾临并不打算简简单单放过魏之禾,他轻巧的获得掌控权。魏之禾身上只有三滴精血,无论是他的记忆还是能力,都是不全的。顾临多年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但不代表他不会做,魏之禾被吻得七荦八素,到后面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压倒在床上,而顾临则头贴在他肩窝上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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