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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林万可的秘密。他喜欢乐莘。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喜欢。林万可书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恋男子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他不能说与别人听,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乐先生身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老仆眼花耳聋,书童倒是伶俐,却免不了年幼贪玩。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可他一介外人,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糕点,盼能尽到一点心意。不知不觉,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点心,尽管不知道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他还是乐此不疲。第3章实五月的京城,天气已有些热了。这天送完各家的糕点,林万可揣着还温热的团子去了清言书院。这个点乐先生正在教课,林万可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转角处等着。清言书院的墙头种满了蔷薇,一朵一朵粉嫩得可爱。他忍不住伸手去拨弄离自己最近的那朵,层层叠叠的花瓣中飞出一只小蜂,竟绕着他的鼻子打转。林万可挥开,它绕个圈又飞回来。他双手一挡,怀里的团子便落在了地上。本就糯软的团子摔成一片,连豆沙馅都摔了出来,虽然有油纸包着,终究不能再拿去送人。林万可正在懊恼时,听得书院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是学生们放课了。一群小孩儿蹦蹦跳跳地往外跑,他伸长脖子朝里看,发现自家的宝贝弟弟走在最后,身边是乐莘先生。乐先生穿了件杏黄的衣衫,嘴角噙着微笑,一手还抚在林百知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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