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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明显。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复杂,尤其是在这山脉腹地。走了半个小时,周围的景物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刚刚踩上去的脚印,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路爵皱了皱眉毛,感觉有点儿颓废,衣服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也懒得换了,回到帐篷就躺下了。原本他是打算睡觉的,但却被一阵奇怪的叫声给吸引了注意力。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嗥,在大雾弥漫的早上,显得莫名有些诡异。他早就听说,大冲山有挺多野狼,哪儿哪儿好像还有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但是没想到这狼会在早上出现。而且,听声音还是一匹独狼。狼是群体性动物,基本上不会单独出来行动,经常由七匹组成一个小团队。头狼作为团队里的核心,指挥着大家合作捕猎。一旦团队中有狼落单,很可能就是被头狼给抛弃了。听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声,应该是被饿了很久。路爵正奇怪着,结果没多久就看到这匹狼的真面目。饿狼一看年龄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泽,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绕着它高昂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围巾。他中午找路时出了趟门,返回的途中饿狼尾随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写在它森绿色的眼睛里,但是却始终跟路爵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每当路爵回头,它都会往后连连退步,等路爵回过头时再次悄悄的靠近。进行着慢热的拉锯战。野外生存的经验告诉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会见到人类就直接扑上去撕咬攻击,因为人会反抗,有猎.枪,是他们最大的天敌。它们一般会默默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们酣睡,放下戒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从发现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备,晚上没睡帐篷,坐在吉普车车厢里,把门给关严实了,脚底下踩着把防身用的猎.枪,心想,再敢来的话,老子一枪爆头。没成想这狼表现十分怪异,每次都是在他帐篷前转悠,躲在石头后面偷偷观察他的活动,却迟迟不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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