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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来鹿不明作者:九重门文案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一半时间变回鹿。此鹿脸皮奇厚,死赖在作家家中,怎么赶都不肯走。作家无可奈何,只好收留鹿男,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结局很黑、很亮内容标签:都市情缘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鹿男,大石┃配角:┃其它:☆、1初遇鹿男时,我正打算用祖父的枪轰掉自己的手。我在一家出版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被枪毙。X城三面环山,公司的写字楼就建在城郊的半山腰上。两层店面式楼房,当中夹着薄薄的天花板,楼上是编辑和领导,楼下七巧板似的分作好几块,武侠区,爱情区,科幻区,恐怖区,画图区…我们这块,叫“爱些什么写什么,反正都过不了”区,枪毙率高达百分之九十。白天我们乘公车过来,抽出键盘,打开屏幕,噼里啪啦打一通字,打完后交给李三枪毙,枪毙完重新写,写完再枪毙…最后一轮否决过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李三三十出头年纪,外号“情商两厘米”,十年前写了几本畅销书,江郎才尽后就蹲在这儿拿我们出气。我们的稿子得先交给他审阅,之后才能邮上去。楼上楼下的人几乎从无正面往来,任何问题都靠邮件和电话解决。张三进公司那天,老板也下来了,那是我入职三年头一回见到自己的老板。他神气活现地在办公室玻璃门前嘬着烟屁股,一只白胖的手搭在壶形的腰身上,脖子上吊了根猩红的领带,活像用于酷刑的吃满鲜血的铁链子。他大声告诫我们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坐进这间办公室的,首先你也得是个江郎。”“爱写什么写什么”区里就蜷伏着不少江郎,只是才和尽之间的距离短了些,所以还没出头就死了。比方说,我对面的哥们儿,我们管他叫a4纸,因为一写不出东西,他就吃纸。初进公司那会,a4纸还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打字比炸水管还有魄力。那时他一个礼拜只吃一张纸,现在一天得吃二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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