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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3页)
腹喝有点难受罢了。他按了按自己的胃,忍痛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抱起双臂看着里面的人。程吟围着围裙,背影很清秀,瘦腰窄臀,肩膀也不宽,像个高个子的短发女生,很难想象这样瘦弱的身体里能爆发出那样高亢的声音。程吟的声音条件与白晚一样,都是得天独厚的,虽然技巧上还有待磨炼,他却有一个白晚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他比白晚更懂如何融入和表达感情,可以说,他比白晚更适合当一个流行歌手,为大众唱出情感心声。他是天生的歌手,本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自己和乐队身上。可是他跟着他已经快二十年了。从小就跟在孩子王似的隋风身后当小兵,后来又一路跟着他上了初中、高中、大学,白晚离开乐队后,程吟主动提出要来当主唱。隋风原本是不同意的,他知道程吟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他甚至想要对他说清楚,让他离开算了,就让乐队解散算了。可是程吟先他一步将乐队的其他人找来,当着大家的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梁成著他们当然是惊喜赞同,这样乐队不会解散,隋风也不用夜夜酗酒了。梁成著甚至开始撮合他们俩,他一向看不惯白晚,觉得白晚太清高,相比起来,还是温柔体贴的程吟更加讨喜。可是程吟从来没有对隋风有过越矩的行为,哪怕后来他们搬进了同一个房子,程吟开始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了,他也没有说过一次“我喜欢你”。好像不说,隋风就无法真正地拒绝他。程吟将锅里的土豆盛出来,关上油烟机,一转身,对上隋风的双眼,愣了一下。“哥……你站在这儿干嘛?”隋风也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好像一个偷看的变态,他摸摸鼻子,想说点什么,一开口,却打了个酒嗝。“……”程吟忍不住笑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真的吗?臭吗?”隋风故意对着他哈气。程吟白`皙的面皮迅速地红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妩媚。“哥,你太讨厌了!”这句话说出来像在撒娇。从小到大,程吟一直喜欢对他撒娇,乐队其他三个人还笑过他,说程吟是他养的小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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